退保本是保险行业的正常现象,但近年来部分不法分子打着“全额退保”“维权专家”的幌子,通过伪造证据、恶意投诉等手段实施敲诈勒索,严重危害金融秩序。近日,台江法院审结一起以“代理退保”为名实施敲诈勒索的案件,对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具有重要警示意义。
案情简介:
林某某长期关注保险退保行业,于2022年1月至2024年7月期间,通过朋友介绍等方式招揽业务,以高额退保为噱头,诱导保险投保人委托其代理退保。获得委托后,林某某通过精心策划、杜撰、虚增保险公司存在违规行为,代投保人向金融监管局进行恶意投诉,并以撤销投诉为筹码,向保险公司提出支付超出现金价值的“协解金”的要求。保险公司担心投诉对公司信誉和业务造成严重影响,被迫同意在正常退保金额外支付协解金,以消化恶意投诉,造成损失共计3.8万余元。林某某从中获利1.1万余元。2024年9月,林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杜撰、虚增保险公司违规行为的方式编写投诉信,采用恶意投诉的方式向保险公司相关责任人员实施要挟,迫使保险公司支付超过合同约定金额的“协解金”,金额达三万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考虑到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退出全部违法所得,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保险纠纷解决应遵循合法途径,维权行为不得突破法律底线。任何伪造证据、虚构事实进行恶意投诉的行为,不仅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更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消费者与保险公司产生争议时,可通过保险公司客服热线、金融调解组织、12378银行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等官方渠道主张权益,切勿陷入“代理退保”黑产陷阱。金融机构则应建立恶意投诉甄别机制,完善投诉处理流程标准化建设。对异常投诉、反复撤诉等可疑情况保持警惕,及时收集电子数据、通话录音等证据材料。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办理保险业务时需做到以下“三查三防”:
查资质防陷阱
通过保险公司官网、银保监会官网、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等渠道核查从业人员资格,警惕“内部渠道”“特殊操作”等违规承诺。
查条款防误导
仔细阅读保险合同特别提示条款,重点关注犹豫期、现金价值、免责事项等内容,对“保证全额退保”“无损失解约”等夸大宣传保持警惕。
查记录防风险
妥善保管保单原件、缴费凭证、沟通记录等材料,通过保险公司官方APP实时查询保单状态。若遇纠纷,可依法向金融监管部门反映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来源: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官微 百年人寿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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