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高资产净值客户专属个人人民币理财产品(黄金挂钩保本浮动收益型)
|
产品代码
|
CNJG4226
|
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登记编码
|
C1010214008513
|
产品类型
|
保本浮动收益型,工商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提供保证承诺。
|
产品风险等级①
|
PR2级
|
目标客户
|
经工商银行风险评估,评定为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个人高资产净值客户
|
理财本金及收益币种
|
人民币
|
计划发行量
|
60亿人民币
|
募集期
|
2014年12月12日至2014年12月14日
|
认购起点及投资金额递增单位
|
认购起点为10万元,超过认购起点的部分,应以1000的整数倍递增
|
产品成立
|
工商银行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募集期,届时将进行披露。如募集规模低于1亿元,工商银行有权宣布该产品不成立。产品募集期间,如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工商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产品说明书约定向客户提供理财产品时,工商银行有权宣布该理财产品不成立。
|
理财期限
|
期限92天。起始日:2014年12月15日到期日:2015年3月17日(遵循工作日准则②)
|
挂钩标的
|
当日伦敦时间下午3点路透“XAUFIXPM=”页面显示的黄金价格(即伦敦黄金定盘价③),以1盎司黄金可兑换成多少美元来表示。如果路透“XAUFIXPM=”页面上没有显示相关数据,工商银行将以公正态度和理性商业方式来确定。如当日不是伦敦银行工作日,该日指标采用此日期前最近一个伦敦银行工作日的数据。
|
边界水平
|
1380美元/盎司
|
观察期
|
2014年12月15日(含)-2015年3月13日(含)
|
观察机制
|
观察期内每日观察,每日根据当日挂钩标的表现,确定挂钩标的小于边界水平的天数。N为观察期内挂钩标的小于边界水平的实际天数,M为观察期实际天数。
|
预期收益率计算
|
2.55%+2.05%×N/M,2.55%及2.05%均为年化收益率,M为89天
|
预期收益计算方式
|
预期收益=理财本金×预期收益率×理财期实际天数/365,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
理财期实际天数
|
开始于起始日(含),结束于到期日 (不含)。
|
理财本金返还条款
|
若本理财产品成立且客户持有该产品直至到期,理财本金将100%返还。同时,当理财产品提前终止以及理财产品不成立时,理财本金亦将100%返还客户。
|
理财本金和收益支付
|
理财本金和收益一次性支付
|
税款
|
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客户自行申报及缴纳
|
提前终止条款
|
除本说明书另有约定外,客户无提前终止权。产品存续期间,如遇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出现重大变更,要求本理财产品终止时,工商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
|
违约终止
|
产品募集期及存续期内不接受违约终止
|
工作日
|
理财到期日采用纽约和北京的银行共同工作日。理财收益支付日和理财本金返还日采用北京的银行工作日
|
募集期是否允许撤单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