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金融监管局
关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异地迁址开业的批复
冀金复〔2025〕202号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申请异地迁址开业的请示》(华财字〔2025〕5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异地迁址开业,住所由“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丙2号天银大厦C段西区七层、八层”变更为“河北雄安新区容东片区明朗南街99号5—7层”。
二、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变更及许可证换领事宜。
三、你公司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有关法定变更手续并向我局报告。如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此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
河北金融监管局
2025年6月30日(来源:河北金融监管局官网)
河北金融监管局关于
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异地迁址开业的批复
冀金复〔2025〕201号
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申请异地迁址开业的请示》(中化财司〔2025〕4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异地迁址开业,住所由“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中座F3层”变更为“河北雄安新区起步区雄安大街319号8—9层”。
二、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变更及许可证换领事宜。
三、你公司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有关法定变更手续并向我局报告。如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此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
河北金融监管局
2025年6月30日(来源:河北金融监管局官网)
 |
网友评论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