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金融监管局关于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昌黎家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分支机构的批复
冀金复〔2024〕242号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昌黎家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黎支行的请示》(张银字〔2024〕163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收购昌黎家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设立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黎支行,承接昌黎家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后的资产、负债、业务和员工。
二、你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收购事项,并督促昌黎家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法人机构解散相关事宜。
三、你行应在上述支行筹建工作结束后向我局申请核准开业。
河北金融监管局
2024年8月27日
河北金融监管局关于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卢龙家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分支机构的批复
冀金复〔2024〕241号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卢龙家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龙支行的请示》(张银字〔2024〕162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收购卢龙家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设立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龙支行,承接卢龙家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后的资产、负债、业务和员工。
二、你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收购事项,并督促卢龙家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法人机构解散相关事宜。
三、你行应在上述支行筹建工作结束后向我局申请核准开业。
河北金融监管局
2024年8月27日
河北金融监管局关于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秦皇岛抚宁家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分支机构的批复
冀金复〔2024〕240号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秦皇岛抚宁家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抚宁支行的请示》(张银字〔2024〕161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收购秦皇岛抚宁家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设立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抚宁支行,承接秦皇岛抚宁家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后的资产、负债、业务和员工。
二、你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收购事项,并督促秦皇岛抚宁家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法人机构解散相关事宜。
三、你行应在上述支行筹建工作结束后向我局申请核准开业。
河北金融监管局
2024年8月27日(来源:河北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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