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得到生意上的照顾帮助别人骗贷,没捞到好处还要面临刑罚!
4月15日,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份刑事判决书中,揭露了临江农商银行多年前被骗贷2000万的案件。在这起案件中,协助骗贷的李某伟不但没有得到好处,还面临着刑事处罚。
为得生意上照顾 临江市某建筑公司实控人骗贷2000万获刑
判决书显示,2014年1月,金某找到明泰建筑公司实控人李某伟,表示想用李某伟的名义向临江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后更名为吉林临江农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李某伟为了得到生意上的照顾,同意了金某的请求。
之后,金某伪造了李某伟公司的财务报表,并虚构了一份明泰建筑公司与自己实控公司的购销合同,向临江农商银行申请2000万元贷款。李某伟在明知自己公司贷款资料系伪造,且没有真实购销合同的情况下,仍然在贷款合同上签字。
临江农商银行在受理贷款后,对李某伟提交的贷款资料进行了审查,但并未发现纰漏,并将贷款下发。这笔贷款最后由金某使用900万元,其余被金某交由他人使用。
2015年,金某通过再贷款的方式归还了使用的900万元,而给他人的1100万元由于使用人资金链断裂无法归还。临江农商银行通过调查,发现这笔贷款使用了虚假材料,在实质上已经构成骗贷。
2015年12月,临江农商银行选择报警。公安机关立案后将李某伟传唤到案,李某伟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2020年3月,临江市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法院认为,李某伟使用虚假贷款资料,虚构贷款事由,骗取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已经构成骗取贷款罪,并判处李某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
判决书显示,本案贷款已经全部归还,金某已经另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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