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界木兰”罗静因涉嫌欺诈被捕,爆出来的雷,还在继续……
最新一家是中信建投。
截至发稿,中信建投下跌6.11%。盘中一度跌超9%。
中信建投卷入其中
紧急澄清
根据《券商中国》,近两日,多家自媒体发布文章起底承兴国际创始人罗静,从1996年创办承兴国际,初期毫无起色,至2015年收购奕达国际后,走上“发达”之路。而中信建投证券在罗静2015年发起的收购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向其提供7亿港元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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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罗静通过一家注册在英属处女群岛的公司China Base GroupLimited宣布收购香港上市公司奕达国际(2662,HK)74.35%的股权,每股0.7435港元,总价5.35亿港元。
在当年China Base GroupLimited购买奕达国际股权的《联合公告》中显示,中信建投国际担任这起收购的财务顾问之一,同时在这起收购中还担任债权人的角色。罗静从中信建投证券贷款融资合计约7亿港元。与之相对应的是,罗静最初为这起收购只支付了2000万港元作为定金。
收购奕达国际后,该公司改名承兴国际,后者成功借壳上市。中信建投为何要为罗静这起交易融资7亿?现在这笔融资还清了吗?
10日晚间,中信建投紧急发布澄清公告称,2015年,中信建投国际为China Base Group Limited担任收购方财务顾问,收购香港上市公司Fittec(奕达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该笔交易于2016年完成。
中信建投国际为China Base GroupLimited提供了约7亿港元收购融资额度,实际使用约5亿港元;China Base GroupLimited向中信建投国际提供了股权及约2亿港元现金作为抵押品。
ChinaBase GroupLimited的收购融资已于2016年全部还清,目前与中信建投国际无存续的融资业务及其他业务。
多家金融机构踩雷
据了解,此次被卷入诺亚踩雷风波的包含多家信托公司,比如云南信托、光大信托、陕国投和中江信托。
资料显示,云南信托此前在2018年8月3日发售一款云涌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规模5000万元,期限12个月,截至目前还未到期。
据了解,该信托计划的资金主要是用于购买广州承兴营销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电商龙头(包括但不限于京东、苏宁等)作为付款方的应收账款,购买价格按照应收账款金额的 80%计算,信托存续期内可以循环购买基础应收账款。
在信托计划中,第一还款来源是苏宁易购的还款资金用于抵扣回购价款;第二还款来源是承兴国际的实控人,也是该项目的担保人罗静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若广州承兴的回购资金不足以覆盖信托本金及融资成本,则由罗静还款。
“云南信托也已经报警,并同步进行保全资产,目前等待警方的调查结果。”云南信托相关人士表示。
中国信登信息显示,涉及广州承兴的信托产品涉及4个,包括3个光大信托产品和1个陕国投产品,光大信托产品为:“光大信托-广州承兴39号应收账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光大信托-广州承兴37号应收账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光大信托-广州承兴34号应收账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首次登记日期为2018年3月至4月,存续期限分别为17.8个月、5.9个月和6个月。
而陕国投则有一个“陕国投·国盛资管广州承兴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公示日期为2017年12月4日,存续期24个月,即该产品尚未到期。
不过,据了解,该产品为陕国投的一个通道产品,金额约1000万,目前资金方拟提前结束该产品。
而中江信托 “金鹤128号苏宁云商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也曾为广州承兴融资2亿元,还款来源亦是广州承兴对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应收债权,不过这项信托计划在2017年已经到期,因此免于被诺亚踩雷波及。
京东也卷入其中
根据《商业互金评论》的报道,诺亚财富此次踩雷产品为上海歌斐资产管理的创世核心企业系列私募基金。
中国基金业协会官网显示,诺亚财富在2017年和2018年共发行了34期创世核心企业系列私募基金,其中,2018年初就发行了近10期创世核心企业产品,资金去向皆为承兴国际与京东的供应链融资。
报道称,以“创世核心企业集定私募基金”为例,第三方理财网站显示,该产品募集规模为2亿,基金管理人为歌斐资产,募集资金用途为“购买广东承兴控股对京东世纪的应收账款”,还款来源为“债务人京东世纪到期还款或广东承兴回购”。
而诺亚财富CEO汪静波在给全体员工的内部邮件中,也披露称,这一系列基金是为承兴国际相关方就其与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之间的应收账款债权提供供应链融资。
后根据财联社的报道,记者从京东获悉,承兴国际涉嫌伪造和京东的业务合同,目前京东已报案。
根据《阿尔法工厂》报道,整个事件来龙去脉简单说来,是诺亚财富旗下歌斐资产通过对外募资成立数只年化收益率7%左右的专项私募产品,为罗静控制的承兴系公司提供了合计34亿元的债权供应链融资,标的为承兴系公司与京东之间货值近百亿元的应收账款债权,还款来源为京东方面的到期还款或由广东承兴进行回购。
纸面看来,这一产品逻辑链环环相扣、天衣无缝,且自2017年10月起便开始运转;但问题的关键是,直至迫近到期日时,随着核心人物罗静被刑拘消息的不断发酵,涉事私募产品相关投资者方才了然:这是一个骗局——发包方既无能力进行回购;更令他们震惊的是,其中涉及的与京东方面的供应链债权合同,也在第一时间被后者否认。
根据《新财富》报道,查询央行征信系统发现,广东承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有71笔应收账款质押和转让登记记录,其中,质权人为歌斐资管的合计58笔,质权人为诺亚(上海)融资租赁的共3笔。诺亚财富作为质权人的项目占广东承兴控股项目总数的86%,双方合作相当紧密。
新财富进一步统计歌斐资管的58笔交易,其转让标的基本都是广东承兴控股对京东的应收账款,每笔金额在1.4-2.6亿元之间,粗略统计金额在百亿规模。更为重要的是,央行征信挂着盖有京东合同专用章的应收账款确认转让函。
央行征信中心:诺亚与承兴交易登记不在征信系统
不过,根据《证券日报》,针对媒体报道的“央行征信系统显示承兴与诺亚交易61笔,涉京东巨额应收账款”,记者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了解到,该媒体报道中所涉及的“查询央行征信系统”表述不准确,其涉及的应收账款转让登记业务均发生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而非“征信系统”,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系统。
虽然两个系统都是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的信息系统,都是央行的金融基础设施,但两个系统相互独立,提供的服务不同,征信系统提供征信服务,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提供动产融资登记公示服务。
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以下简称登记系统)自2007年建立,提供基于互联网的7×24小时不间断服务,登记内容包括担保人和担保权人基本信息、担保物描述、登记期限等,不要求提交基础交易合同。动产担保登记和查询均由当事人自主操作完成,当事人填写必要信息后登记即时完成,期间没有任何人工、系统介入。
按照《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7〕第3号,以下简称《办法》)第八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应收账款转让登记由受让人办理,办理登记的主体在登记证明中记载为填表人。
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方面表示,前述报道中提及的“广东承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58笔应收账款转让登记均由“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自主操作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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