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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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高资产净值客户专属个人人民币理财产品(黄金挂钩保本浮动收益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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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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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JG5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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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登记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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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010215003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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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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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本浮动收益类,工商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提供保证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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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风险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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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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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风险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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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工商银行风险评估,评定为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个人高资产净值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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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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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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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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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亿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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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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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0日至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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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笔认购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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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起点为10万元,超过认购起点的部分,应以1000元的整数倍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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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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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募集期,届时将进行披露。如募集规模低于1亿元,工商银行有权宣布该产品不成立。产品募集期间,如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工商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产品说明书约定向客户提供理财产品时,工商银行有权宣布该理财产品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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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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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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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起息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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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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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到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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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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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钩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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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伦敦时间下午3点路透“XAUFIXPM=”页面显示的黄金价格(即伦敦黄金定盘价③),以1盎司黄金可兑换成多少美元来表示。如果路透“XAUFIXPM=”页面上没有显示相关数据,工商银行将以公正态度和理性商业方式来确定。如当日不是伦敦银行工作日,该日指标采用此日期前最近一个伦敦银行工作日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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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碰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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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5美元/盎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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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钩标的物观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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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3日至2016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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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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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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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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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期内每日观察,每日根据当日挂钩标的表现,确定挂钩标的小于边界水平的天数。N为观察期内挂钩标的小于边界水平的实际天数,M为观察期实际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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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收益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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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2.15%×N/M,1.55%及2.15%均为年化收益率,M为91天。客户可获得的预期最低年化收益率为1.55%,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70%。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请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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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收益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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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收益=理财本金×预期收益率×理财期实际天数/365,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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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期实际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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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于起始日(含),结束于到期日 (不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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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本金返还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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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理财产品成立且客户持有该产品直至到期,理财本金将100%返还。同时,当理财产品提前终止以及理财产品不成立时,理财本金亦将100%返还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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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本金和收益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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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本金和收益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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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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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客户自行申报及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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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终止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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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本说明书另有约定外,客户无提前终止权。产品存续期间,如遇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出现重大变更,要求本理财产品终止时,工商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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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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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募集期及存续期内不接受违约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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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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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到期日采用纽约和北京的银行共同工作日。理财收益支付日和理财本金返还日采用北京的银行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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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是否允许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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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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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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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在募集期结束日(含)之前宣布产品不成立,工商银行将在宣布产品不成立当日将全部理财本金返还客户,客户购买产品当日至宣布产品不成立日之间计付活期利息。 2、若在募集期结束日(不含)之后宣布产品不成立,工商银行将在宣布产品不成立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理财本金返还客户,客户购买产品当日至产品募集期结束日之间计付活期利息,产品募集期结束次日至资金到账日之间不计付利息及理财收益。 3、若理财产品成立,客户购买产品当日至产品募集期结束日之间计付活期利息,但上述利息不计入客户认购本金;产品募集期结束次日至产品起始日之间、产品到期日至资金到账日之间不计付利息;产品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工商银行将全部理财本金和收益划入客户账户。为确保此项理财业务的款项交割,银行有权依据客户认购金额从客户理财资金账户中主动扣划本理财产品项下相应理财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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