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理财网讯 喜大普奔!证券从业人员可算在牛市里看到了曙光。
最新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证券法(修订草案)提出,证券经营机构、证券交易场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证券从业人员,应事先申报本人及配偶证券账户,并在买卖证券完成后三日内申报买卖情况。
咱也别饶舌,简单粗暴翻译过来就是,证券从业人员终于可以炒股了。
我国证券法一直对于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采取全面禁止的态度。1998年的股票交易暂行条例如此,最初的证券法以及修改后的证券法也是如此,甚至十几年来在文字的表述上也没有什么差别。
这条禁令的放开对于证券从业人员而言,无疑是好事,牛市的盛宴终于可以名正言顺的上桌吃菜。
不过投资者可要担心,证券从业人员也来炒股,未来岂不是为他们抬轿或者站岗的机会大增?
这是坏消息吗?一定程度上不算。以资本逐利的方向来讲,持牌人士在牛市自己炒股,未必不能比上班赚得更多,这也是为什么去年出现基金经理奔私大潮的一个解释。
换句话说,持牌人士坚守规则不炒股,如果不是对这个市场的热爱以及强大的自律,那么他们自己不炒股,只有解释为要么对自己的操盘手法没自信、要么对牛市没自信。
从另一方面来讲,目前已经进入全民炒股的时代。金融从业人员向来都是“高富帅”的代表,这无疑也能算是未来增量资金。
至于投资者最担心的事宜,内幕交易是否会横行?说实话,堵不如疏,此前虽然有严格规定,但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依然层出不穷,比如基金从业人员也曾被限制炒股,但依旧有马乐这样的老鼠仓。
到底如何才能两全其美呢?证券法之父罗斯早就给出了答案,“所谓证券法,就是披露、披露、再披露”。
说到底,其实无论是新股发行审核下放沪深交易所也好,还是从业人允许炒股也罢,前提都是要加强监管。不然,发审委员可以贪腐的,质询委员照样可以贪腐;不让从业人员炒股时,从业人员可以用他人账户偷偷炒股。现在可以炒了,你啥时候买的,买了多少,至少也得让投资者知道吧?
股市补习班
香港证监会如何规范持牌人士炒股?
根据香港证券期货从业人员《操守准则》的规定,证券分析员必须完整、适时清晰地披露实际及潜在利益冲突。同时,分析员或其配偶不应在相关研究报告发出前30日内,以及发布后三个营业日内,买卖涉及分析员评论的任何证券;香港持有证券行业资格的分析员在主动分析某股票时,不应该在此前30日买卖过该股票,也不可在评论后3日内买卖该股票,及不可作出与评论相违背的买卖。
持有证券行业资格的分析员如透过大众媒体(报纸、杂志、电视台及电台等),为股份作出评论或建议时,须披露其姓名、持牌情况和实际持仓情况。如果没有作出申报利益,就属违法。(来源:腾讯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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